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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门宪琳发布时间:2016-09-26 09:58:20点击数:0
2016年授予成人学士学位(提出申请时间在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初,授予院校为长春工业大学)的学位证书从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期间颁发,请本人(代领人须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继续教育学院103室领取(1号楼,东风大街9999号)。
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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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