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学院首页  通知公告

 

2017年授予成人学士学位(提出申请时间在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初,授予院校为长春工业大学)的学位证书从2017年12月5日至6日期间颁发,请本人(代领人须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继续教育学院103室领取(1号楼,东风大街9999号)。

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00—15:30。

                                       2017年11月30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