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学位条件:
1.已取得吉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专业主干课成绩平均分70分以上(含70分),论文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
2.参加符合申报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条件的外语考试,并达到符合条件的成绩,具体可参加的外语考试参见《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暂行)》
http://dec.jlu.edu.cn/cms/wlstudentNotice/6467.htm;过渡期内政策具体参见《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过渡期政策》http://dec.jlu.edu.cn/cms/wlstudentNotice/6535.htm)。
3.符合吉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其它授予条件。
二、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3月9—10日9:00—15:00,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1号楼)307办公室,可以代办。
三、申请学位材料及要求:
1、《学位申请表》一张,见本通知后附件,填写准确、完整;
2、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将身份证正面、反面印在一张A4纸上,完整清晰,与原件大小一致;另一份粘贴在《学位申请表》下方;
4、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出具并盖章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毕业生成绩证明》原件一张,申请人需持身份证和毕业证到长春市苏州北街859号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大厅提取。
5、外语合格证书,须提供成绩真实有效的证明资料和核验途径。
6、照片:
(1)纸质蓝底二寸照片两张(用于学位证书粘贴及存档);
(2)提交上述二寸照片的电子版。电子版照片的大小为5K-200K,像素:宽110-390,高150-576,照片背景为蓝色,被拍摄人服装要求为白色或浅色系,照片为JPG格式,用身份证号作为文件名。到校提交材料前发送至邮箱920352866@qq.com,邮件名称标注准考证号、姓名。
7、毕业论文及查重报告
本科毕业论文(word版)及查重报告(重复率≦15%),在到校提交材料前发至邮箱920352866@qq.com,邮件以准考证号和考生姓名命名。
学位申请人必须保证以上所有材料的真实、有效,如发现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同时吉林大学将取消该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材料是否合格由吉林大学审核,如不符合要求则需要重新提交,会发生考生再次往返本校或吉林大学、相关材料失效、学位证书申请和发放时间延后等情况,请保证提交材料质量。材料提交之日起至学位证发放,均为申请资格审核阶段,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收费标准:
根据吉政办发[2006]3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每生交学费200元,提交材料时微信支付。
五、其他事项:
1、此次申请办理的学位证书,发放时间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长汽高专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通知。
2、如需其它材料,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3、2022年下半年申请的吉林大学成人学士学位证暂未放发,具体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85751823
六、附件:附件
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