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须全具备):
(一)申请时,已取得长春工业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2021年、2022年。
(二)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在读期间所学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毕业论文成绩80分及以上。
(三)参加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申请学位时提交合格证书复印件。
(四)毕业论文需经维普论文检测合格,全文重复率低于30%。
二、申请学位相关事宜:
(一)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23—25日,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1号楼)307室,逾期不提交申请材料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二)学位申请费用为200元/生。申请人须认真阅读附件2中的缴费说明,并及时缴费。未及时缴费将不予进行材料审核,后果自负。申请人务必要认真阅读学位申请相关事宜,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经审核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概不退费。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1、学位申请表(见附件1);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面);
4、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复印件;
5、毕业生登记表(已与毕业证同时发放)复印件;
6、毕业生成绩证明原件两份(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大厅开具,地址:长春市苏州北街859号);
7、蓝底电子版照片一份(120像素*160像素,jpg格式,小于15KB并且保证照片的清晰度,电子版照片以名字+身份证号命名),不需要纸质蓝底照片。因申请学位的电子照片要录入相关系统,请务必按照要求的参数提供,如因照片不满足要求无法上传系统,后果自负!
8、毕业论文电子版(WORD格式),需按《长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范文》要求排版,同时提交维普查重报告。
以上第1-4项用A4纸打印,第5项用A3纸打印(与原件大小相同),第7-8项在到校提交材料前发至邮箱920352866@qq.com,邮件名:学位申请+准考证号+考生姓名。
三、其他事宜:
所有学位申请材料由长春工业大学审核,从材料提交至证书发放期间均属于资格审核期,请申请学生务必保证申请材料中的手机号畅通,并确保学位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信息准确、填写规范。经长春工业大学审核,凡不符合成人学位授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者或伪造者,一律取消学位申报资格。
咨询电话:85751823
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18日